MYLENE A. ESTRADA,请愿人,VS。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和全球 APA 公司 / CHARLIE CHAN,受访者。[CA-G.R. SP。 132677号】

相关行业:上诉法院裁决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第三师 [CA-G.R. SP。第 132677 号,2014 年 5 月 27 日] MYLENE A. ESTRADA,请愿人,VS.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和全球 APA 公司 / CHARLIE CHAN,受访者。决定 GARCIA, RR, J.:在我们面前是根据 1997 年民事诉讼规则第 65 条的第 65 条要求调回的请愿书,该请愿书对公众答辩人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 (NLRC) 2013 年 6 月 14 日的决定[2] 提出质疑,第五分部,确认劳工仲裁员 2013 年 1 月 25 日的决定[3],驳回了请愿人 Mylene A. Estrada 针对私人被告 Universal Apa Corporation 和 Charlie Chan 提出的建设性解雇申诉,但命令私人被告 Universal Apa Corporation 支付请愿人的无偿服务奖励假工资为 P6,690.00;以及 2013 年 8 月 30 日的决议[4] 否决了其复议动议。事实 2012 年 8 月 16 日,请愿人 Mylene A. Estrada 和她的同事 Agnes Ualat 向公共被告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 (NLRC) 的仲裁处提起申诉[5],指控其非法解雇、少付工资。 ECOLA 对私人受访者 Universal APA Corporation 及其经理 Charlie Chan 的工资和不付款。 [6]该公司从事冰淇淋蛋筒的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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