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 [CA-G.R.铬。第 35210 号,2015 年 3 月 26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 VS。 ROSARIO BALADJAY,被告上诉人。 GONZALES-SISON, M., J. 判决:我们解决了被告上诉人 Rosario Baladjay(“上诉人”)对地区审判法院(“RTC”)第 141 分庭的判决 [2] 提出的上诉 [1]马卡蒂市,根据与第 1689 号总统令(“PD”)有关的修订刑法典(“RPC”)第 315 条第 2 款(a)项,裁定上诉人犯有超出合理范围的 estafa 罪行。被攻击的决定处理:“因此,根据修订后的刑法典第 315 (2) (a) 条与 PD 相关的规定,认定被告 Rosario Baladjay 有罪在第 09-2114 号刑事案件中第 1689 号,她被判处十年(10)年一(1)天监禁至十六(16)年零一(1)无期徒刑。 ) 暂时隔离日,并向投诉人赔偿 1,000,000.00 菲律宾比索,即上述被告从她那里骗取的金钱,50,000.00 菲律宾比索作为精神损害赔偿,50,000.00 菲律宾比索作为惩戒性损害赔偿。至于第 09-2115 至 2118 号刑事案件,被告 Baladjay 因检方未能排除合理怀疑证明她有罪而被判无罪。这些案件中的赔偿请求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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