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菲尔。 998 第三师 [ G.R.第 102772 号,1996 年 10 月 30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ROGELIO DOEPANTE Y CARILLO,被告上诉人。 PANGANIBAN, J. 判决:在判决本次上诉时,法院有机会重申一些既定原则,将明显的预谋视为谋杀罪的合格情况,并评估自卫、自愿投降和身体缺陷的主张.这是对 1991 年 9 月 6 日国家首都司法区帕西格地区审判法院第 164 分庭 [2] 在第 85155 号刑事案件中对被告 Rogelio Deopante y Carillo 定罪的决定[1] 提出的上诉谋杀罪并判处他永久隐居。 1991 年 1 月 11 日,向上诉人提交了一份信息 [3],指控他如下:“在 1991 年 1 月 10 日左右,在菲律宾马尼拉大都会的帕西格市,在菲律宾的管辖范围内这位尊贵的法庭,上述被告,手持扇刀(balisong),意图杀人,并具有明显的预谋和背叛行为,当时故意、非法和重罪地用扇刀刺伤了但丁·迪奥潘特的不同部位他的身体,从而造成后者致命的伤口,直接导致他死亡。违反法律被告于 1991 年 3 月 8 日被传讯,在官方律师的协助下,被告对指控表示不认罪。 [4]控方陈述的事实 副检察长总结的事实如下:[5]“晚上九点左右(9:00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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