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WILFREDO G. TEODORO,被告-上诉人。[G.R. 111194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7年10月09日
345菲尔。 614 第三师[G.R.第 111194 号,1997 年 10 月 9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WILFREDO G.TEODORO,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PANGANIBAN, J.:只有当抢劫被证明与杀人本身一样确凿时,才能维持对 robo con homicidio 的特殊复杂犯罪的定罪;否则,罪行只是杀人罪。此外,审判法院对证人的可信度及其对证词的重视程度的调查结果通常受到上诉法院的尊重,甚至是终局性的。案件陈述 当我们解决了 1993 年 6 月 29 日马尼拉大都会帕西格地区审判法院第 156 分庭 [2] 刑事案件编号 91327 和 91328 的联合裁决[1] 的上诉时,这些原则得到了重申上诉人犯有失意杀人罪和抢劫杀人罪。被攻击的决定的决定性部分写道:“鉴于上述情况,法院认定被告威尔弗雷多·特奥多罗犯有《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294 条第 1 款规定的“抢劫杀人罪”,并无合理怀疑。特此判决称,被告将遭受永久监禁及其所有附加处罚,赔偿 Eden M. Cabarubias 的继承人 P50,000.00 披索,向 Margie M. Ganaban 支付 P20,000,00 披索道德赔偿,以偿还被盗现金的方式向 Eden M. Cabarubias 的继承人支付 P25,000.00 的进一步款项,在破产的情况下,所有这些都没有附属监禁,并支付费用。...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WILFREDO G. TEODORO,被告-上诉人。[G.R. 111194号】pdf预览版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WILFREDO G. TEODORO,被告-上诉人。[G.R. 111194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