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5菲尔。 159 第三分区 [ G.R.第 129284 号,2000 年 3 月 17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ROSALINO FLORES,被告上诉人。判决 GONZAGA-REYES, J.:这是对 1996 年 9 月 19 日马洛洛斯地区审判法院第 16 分庭在第 1323-M-92 号刑事案件中判定被告有罪的判决 [1] 的上诉 -上诉人罗萨利诺·弗洛雷斯(Rosalino Flores)别名“江戈”谋杀罪如下:“因此,在此考虑的场所,在此被指控的人被认定犯有《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248 条所定义的谋杀罪,并无合理怀疑,因此被判刑遭受永久永久居留的处罚。此外,被告被命令向已故安东尼奥·加西亚的妻子或继承人支付以下费用:a) P50,000 作为死亡赔偿金;b) P9,000 作为丧葬费用;c ) P13,000,作为葬礼费用; d) P18,000,作为 Antonio Garcia 10 年的收入损失;和 e) P60, 000,作为精神损害赔偿金;加上费用。考虑到被告是拘留犯,他所服务的期限应从这句话中扣除,以有利于他的命令。”[2] 信息1992 年 7 月 3 日针对被告上诉人的 ion 写道:“签名的助理。省检察官指控 Risalino[3] Flores y Caperlac 别名“Jianggo”犯有谋杀罪,根据 Art.修订刑法典第 248 条,犯下如下罪行: 1992 年 6 月 13 日左右,在菲律宾布拉干省圣米格尔市,在本法院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手持手枪并意图杀死一名安东尼奥·加西亚,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明显有预谋、滥用超强力量和背叛、攻击、袭击和射击,然后提供给他说安东尼奥加西亚击中后者的左侧,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直接导致该受害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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