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菲尔。第727章第 135511-13 号,2001 年 11 月 14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ENRICO MARIANO Y EXCONDE,被告上诉人。经修正的判决 PARDO, J.:案件正在法院自动审查 [1] 区域审判法院的判决 [2],圣巴勃罗市,分庭 32[3] 裁定被告 Enrico Mariano 和 Exconde 有罪对他自己的女儿 Jenalyn F. Mariano 的三 (3) 项强奸罪名提出合理怀疑,并就每项罪名判处他死刑,并向 Jenalyn F. Mariano 支付 P500,000.00 披索的精神和惩戒性损害赔偿。指控 根据 Jenalyn F. Mariano 的宣誓声明[4],被告于 1997 年 3 月 25 日曾三 (3) 次试图强奸她,圣巴勃罗市助理检察官 Perla D. Abril-Pawang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 335 条,针对被告 Enrico Mariano y Exconde 向圣巴勃罗市地区审判法院提起三 (3) 项刑事诉讼[5],具体如下:犯罪。第 10343-SP(97) 号案件“1992 年 8 月的某个时候,在菲律宾共和国圣巴勃罗市,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人,当时的父亲JENALYN F. MARIANO 的未成年人,当时 (10) 岁,出生于 1982 年 8 月 14 日,具有猥亵的设计,并通过武力和恐吓手段,在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与上述 JENALYN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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