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菲尔。第563章第 143703 号,2001 年 11 月 29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OSE MUSA Y VILLARAZA,被告上诉人。判决 MENDOZA, J.:本案在此自动审查决定,[1] 2000 年 4 月 25 日,黎牙实比市地方审判法院第 6 分庭,裁定被告上诉人 Jose Musa 对强奸罪并判处他死刑并支付受害者Vanessa Rochelle Musa,P75,000.00作为赔偿金,P50,000.00作为精神损害赔偿,P20,000.00作为示范性损害赔偿,以及费用。针对被告-上诉人的信息指控-- 1997年10月5日左右下午1点左右,或多或少,在菲律宾阿尔拜省卡马利格市的Barangay Bongabong和管辖范围内在这个尊贵的法庭上,上述被告以猥亵和不贞的设计,并使用武力、威胁和恐吓,在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与 VANESSA ROCHELLE MUSA 发生性关系,他是他的侄女,也是唯一的12岁时,违背后者的意愿和同意,对她造成损害和偏见。违反法律的行为。[2] 1998 年 3 月 3 日受审时,被告-上诉人对指控不认罪,随后受审。检方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Vanessa Rochelle Musa、Ariel Musa、Lolita Musa、SPO4 Rico Nocillado 和 Melvyn Orbe 博士。他们的证词确立了以下事实:Vanessa Rochelle Musa 是 Lolita Musa 和 Arturo Musa 的女儿,而被告上诉人是后者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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