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菲尔。第477章第 112453-56 号,2001 年 6 月 28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GERARDO LATUPAN Y SIBAL,别名 JERRY,被告上诉人。 PARDO, J. 判决:此案是对卡加延 Tuao 地区审判法庭第 11 分庭判决 Gerardo Latupan y Sibal(别名 Jerry)犯有双重谋杀罪并判处他“终身监禁”的上诉。监禁”,并赔偿两名受害者的继承人每人五万 (P50,000.00) 比索。法院还判定指控 Gerardo Latupan 对 Jaime Asuncion 造成身体伤害,并判处他“10 天监禁”并支付 200 (P200.00) 比索作为赔偿金。 1992 年 4 月 13 日,卡加延省检察官 Alejandro A. Pulido 向卡加延 Tuao 地区审判法院提交了四份单独的信息,指控 Gerardo Latupan y Sibal 别名 Jerry 犯有两项失意谋杀罪和两项谋杀罪,具体如下:第 379-T 号刑事案件“1991 年 4 月 29 日左右,在卡加延省 Tuao 市,在本院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 Gerardo Latupan 别名 Jerry,手持尖刀,意图杀人,有明显的预谋和背叛,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攻击,攻击,拳击,殴打,用他的上述手臂踢和击打一个Leo Asuncion,在他的不同部位造成伤害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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