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VENTURA PELIGRO Y AMPO,被告上诉人。[G.R. 148899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2年10月28日
439菲尔。 920 二级 [ G.R.第 148899 号,2002 年 10 月 28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VENTURA PELIGRO Y AMPO,被告上诉人。判决 Mendoza, J.:这是对 2000 年 12 月 18 日达沃市第 17 分庭地区审判法院判决 [1] 的上诉,该判决裁定被告上诉人 Ventura Peligro 犯有强奸罪,并判处他遭受永久监禁的罚款,并向申诉人 Maria de la Rama 支付 50,000.00 披索的民事赔偿和 50,000.00 的精神损害赔偿。针对被告上诉人 Ventura Peligro 的信息指称——1999 年 9 月 21 日左右,在菲律宾达沃市,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故意、非法和重罪地拥有性交与申诉人 Maria dela Rama y Manliges 通过威胁和恐吓以及违背她的意愿。 [2]被告上诉人对所指控的罪行不认罪,随后进行了审判。检方提出了四名证人,即:申诉人 Maria de la Rama、Barangay Kagawad Bienvenido Dana、Barangay 警察 Reynante Camirino 和法医塞缪尔·克鲁兹博士。申诉人 Maria de la Rama 作证说,1999 年 9 月 21 日,她的丈夫在达沃市外出工作,而她的孩子要么在上学,要么参加童子军训练。当天下午1点左右,她正在达沃市加里南Barangay Lamanan自家300米外的一座小山上放牛,被上诉人突然出现,一把抓住她的肩膀,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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