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ROGELIO PIJO MILADO,上诉人。[G.R. 147677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3年12月01日
462菲尔。 411 第一师 [ G.R.第 147677 号,2003 年 12 月 1 日] 菲律宾人,上诉人,VS。 ROGELIO PIJO MILADO,上诉人。 AZCUNA, J. 判决:这是对山区省 Bontoc 地区审判法院判决的上诉,[1] 在第 1278 号刑事案件中,上诉人 Rogelio Pijo Milado 因违反《共和国法》第三条第 4 条而定罪第 6425 条,经第 7659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 1972 年危险药物法案)修订。上诉人被判处永久监禁和罚款 P500,000。[2]针对上诉人的信息如下: 1999 年 3 月 10 日或前后,在山区省 Bontoc 的 Poblacion,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未经法律授权, 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运输了五又四分之一 (5 ¼) 公斤的砖形/形状的印度大麻或大麻叶、芽和茎,当时它们被放置/装在黑色旅行袋中并在那里携带并将所述大麻从山区省 Bontoc 的 Talubin 带到山区省 Bontoc 的 Poblacion,充分了解所述大麻是一种违禁药物。在当事人律师的协助下,上诉人对该信息表示不认罪。随后进行了审判,法院按现状作出了被攻击的决定。仔细阅读检方提出的证据 [3] 发现,1999 年 3 月 10 日上午,警官 Dominic Faclagen 和 Glen Apangchan 在 Bontoc 警察局值班,他们从他们的资产中收到了一名男子的信息,来自 Talubin,在一辆载客吉普车上运送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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