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A LIGHTERAGE AND SHIPPING, INC., 请愿人, VS.上诉法院和审慎保证和保证,INC.,答辩人。[G.R. 147246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3年08月19日
456菲尔。 610 第三师 [ G.R.第 147246 号,2003 年 8 月 19 日] ASIA LIGHTERAGE AND SHIPPING, INC.,请愿人,VS.上诉法院和审慎保证和保证公司,被告。 D E C I S I O N PUNO, J.:上诉法院于 2000 年 5 月 11 日在 CA-G.R. 中作出裁决[1]。 CV No. 49195 和 2001 年 2 月 21 日决议[2] 确认并修改了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 1994 年 4 月 6 日的决定 [3],该决定认定请愿人有责任向私人被告支付赔偿金和律师费。首先,事实。 1990 年 6 月 13 日,俄勒冈州波特兰的丸红美国公司将价值 423,192.35 美元 [4] 的 3,150 公吨散装的 Better Western White Wheat 散装在 M/V NEO CYMBIDIUM V-26 船上运往美国。收货人,位于马尼拉的 General Milling Corporation,由提单编号 PTD/Man-4 证明。[5]根据海运货物风险说明 RN 11859/90,私人被告 Prudential Guarantee and Assurance, Inc. 为这批货物投保了 P14,621,771.75 的损失或损坏保险。 [6] 1990年7月25日,载货船抵达马尼拉,货物移交申请人Asia Lighterage and Shipping, Inc.保管。申请人与收货人签订承运人合同,将货物运至收货人在博的仓库。...
ASIA LIGHTERAGE AND SHIPPING, INC., 请愿人, VS.上诉法院和审慎保证和保证,INC.,答辩人。[G.R. 147246号】pdf预览版
ASIA LIGHTERAGE AND SHIPPING, INC., 请愿人, VS.上诉法院和审慎保证和保证,INC.,答辩人。[G.R. 147246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