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RGILIO SANTIAGO,请愿人,VS。卑尔根森菲律宾和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第三部门),受访者。[G.R. 148333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4年11月17日
485菲尔。 162 第三分区 [ G.R.第 148333 号,2004 年 11 月 17 日] VIRGILIO SANTIAGO,请愿人,VS。卑尔根森菲律宾和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第三部门),受访者。判决 CARPIO MORALES, J.:请愿人 Virgilio Santos 在上诉法院提出的 Certiorari 申请已被 1999 年 10 月 15 日的决议 [1] 驳回,理由是该申请已过期,他的复议动议已被被 2001 年 5 月 18 日的第[2] 号决议否决后,他向律师提出了对 Certiorari 的复审申请。请愿人对 Bergensen D.Y. 提出非法解雇、不支付工资、加班费、假期工资、精神和惩戒性损害赔偿以及律师费的投诉。菲律宾(被告)在劳工仲裁员面前。劳工仲裁员以缺乏价值为由驳回了投诉。在上诉中,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 (NLRC) 通过 1998 年 11 月 16 日的决议[3] 确认请愿人未被非法解雇的裁定。但是,它要求被告向请愿人支付十 (10) 千比索 (P10,000.00) 的金额,因为它未能向请愿人提供正当程序。请愿人于 1998 年 12 月 18 日收到一份 NLRC 决议的副本。 [4] 1998 年 12 月 28 日,他提出了重新考虑的动议,但 NLRC 最终以 1999 年 8 月 5 日的决议 [5] 拒绝了该动议。1999 年 8 月 18 日,[6] “他被另一家律师事务所告知”拒绝的复议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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