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菲尔。 123 第二师 [ G.R.不。 153860,2006 年 2 月 6 日] VALERIANO B. CANO,请愿人,VS。 VICENTE 和 SUSAN JUMAWAN 的配偶,受访者。 D E C I S I O N GARCIA, J. 根据《法院规则》第 65 条,请愿人 Valeriano B. Cano 寻求撤销和撤销上诉法院 (CA) 在 CA-G.R. 中的以下发布。 SP No. 64308,即:2002 年 1 月 23 日的决定[1],推翻了达沃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10 分庭的判决,该法院又因缺乏管辖权而搁置了较早的“判决”达沃市城市审判法院 (MTCC) 在本案被告针对请愿人提起的非法拘留案件中;和 2002 年 6 月 6 日的决议[2],驳回了请愿人的复议动议。撇开不必要的事实,事实是:这里的受访者,其配偶 Vicente Jumawan 和 Susan Jumawan,是达沃市碧瑶区 Barangay Malagos 一块面积约 24,025 平方米的农业用地的所有者,并以他们的名义登记根据达沃市契约登记处第 185776 号产权转让证书。 1999 年 2 月 24 日,请愿人和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题为“协议”[3] 的公证文件,其中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该文件中指定为“所有者”的配偶允许请愿人,其中称为“ BUILDER”,在其物业东部约二十 (20) 平方米的区域内建造一座轻质材料房屋。...
VALERIANO B. CANO,请愿人,VS。 VICENTE 和 SUSAN JUMAWAN 的配偶,受访者。[G.R.不。 153860]pdf预览版VALERIANO B. CANO,请愿人,VS。 VICENTE 和 SUSAN JUMAWAN 的配偶,受访者。[G.R.不。 153860]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