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菲尔。第622章不。 168101, February 13, 2006 ] 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GREGORIO CORPUZ Y ESPIRITU,上诉人。每个 CURIAM 的决定:我们面前还有一个关于一个年轻女孩的叙述,她被剥夺了去国外工作的母亲的照顾,被另一个她本可以依靠的人攻击和背叛安慰、保护和爱。这是对地区审判法院 (RTC) 于 1999 年 7 月 19 日在卡加延阿帕里第 8 分庭在第 08-974 号刑事案件中裁定本案上诉人格雷戈里奥·科普兹·埃斯皮里图 (Gregorio Corpuz y Espiritu) 的判决提出的上诉,该判决无合理怀疑强奸了他 13 岁的女儿 Juvilie Corpuz y Antonio,判处他注射死刑,并命令他向受害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P100,000.00 比索和惩戒性赔偿金 100,000.00 比索。该案件的记录最初是通过自动审查传送给我们的。但是,与我们在菲律宾人民诉 Efren Mateo y Garcia 案中的裁决[1] 修改了第 122 条第 3 条和第 10 条、第 124 条第 13 条、《经修订的刑事诉讼规则》第 125 条第 3 条以及任何其他规则规定,在判处死刑、终身监禁或无期徒刑的情况下,RTC 可直接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我们将案件及其记录提交上诉法院[2] 以采取适当行动和处置. 2005 年 4 月 8 日,上诉法院作出裁决,[3] 其决定性部分如下: 1999 年 7 月 19 日,地区审判法院,第二司法区,第 8 分庭,阿帕里,卡加延,在刑事案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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