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HELMINA S. OROZCO,请愿人,VS。上诉法院第五分庭、菲律宾每日询问者报和莱蒂西亚·希门尼斯·马格萨诺克,答辩人。[G.R. 【第155207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3日
584菲尔。 35 第三分区 [ G.R.第 155207 号,2008 年 8 月 13 日] WILHELMINA S. OROZCO,请愿人,VS.上诉法院第五分庭、菲律宾日报询问者和莱蒂西亚·希门尼斯·马格萨诺克,被告。判决 NACHURA, J.:本法院审理的案件提出了一个在我们的管辖范围内从未有过的新问题 - 报纸专栏作家是否是出版该专栏的报纸的雇员。在这份根据《民事诉讼修订规则》第 45 条进行审查的请愿书中,请愿人 Wilhelmina S. Orozco 在 CA-G.R. 中抨击了上诉法院 (CA) 的裁决[1]。 2002 年 6 月 11 日的第 50970 号 SP 及其 2002 年 9 月 11 日的决议[2] 否决了她的复议动议。 CA 撤销并搁置了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 (NLRC) 的决定[3],该决定反过来确认了劳工仲裁员的决定[4],认定 Orozco 是私人被告菲律宾每日询问者 (PDI) 的雇员并被非法解雇为该报的专栏作家。 1990 年 3 月,PDI 聘请请愿人为其生活方式部分撰写每周专栏。她每周都虔诚地提交她的文章,除了在纽约市呆了六个月,尽管如此,她还是通过邮件发送了几篇文章。她收到 P250.00 的补偿 - 后来增加到 P300.00 - 每发表一篇专栏。 [5] 1992年11月7日,请愿人专栏最后一次出现在PDI。...
WILHELMINA S. OROZCO,请愿人,VS。上诉法院第五分庭、菲律宾每日询问者报和莱蒂西亚·希门尼斯·马格萨诺克,答辩人。[G.R. 【第155207号】pdf预览版
WILHELMINA S. OROZCO,请愿人,VS。上诉法院第五分庭、菲律宾每日询问者报和莱蒂西亚·希门尼斯·马格萨诺克,答辩人。[G.R. 【第155207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