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菲尔。 692 第二师 [ G.R.第 181503 号,2009 年 9 月 18 日] BIO QUEST MARKETING INC. 和/或 JOSE L. CO,请愿人,VS.埃德蒙·雷伊,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CARPIO MORALES, J.: Edmund Rey(被告)于 1997 年 12 月 1 日被请愿人 Bio Quest Marketing, Inc. 聘为其在奎松、八打雁和比科尔地区所有省份的区域收集员。作为区域收集员,他的任务是收集出售给他指定区域内的饲料厂公司、养猪场和家禽场的各种兽医产品的付款。据称,作为其销售收入和收款下降带来的成本削减措施的一部分,请愿人于 2003 年 9 月 3 日向劳工和就业部 (DOLE) 提供了一份裁员通知的副本。 [1] 2003 年 8 月 30 日,被申请人收到信函,申请人于 2003 年 9 月 29 日终止其服务。 [2]被申请人以无正当理由被开除并没有遵守正当程序为由,对请愿人提起非法开除的申诉。然而,请愿人坚称,它向投诉人提供了一份符合艺术节的裁员通知[3]。 《劳动法》第 283 条;[4] 并且它有权裁减其雇员,包括被申请人以防止商业损失,[5] 以证明它提交了 2001-2003 年销售和收款的比较报告.[6]根据 2004 年 3 月 10 日的决定,[7] 劳工仲裁员发现被告被非法解雇并相应处置:因此,考虑到前提,特此作出判决,命令被告 Bio [Q]uest Marketing, Inc.... BIO QUEST MARKETING INC. 和/或 JOSE L. CO,请愿人,VS。 EDMUND REY,答辩人。[G.R. 【第181503号】pdf预览版 BIO QUEST MARKETING INC. 和/或 JOSE L. CO,请愿人,VS。 EDMUND REY,答辩人。[G.R. 【第181503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