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6菲尔。 28 第一师 [ G.R.第 164791 号,2010 年 6 月 29 日] SELWYN F. LAO 和 EDGAR MANANSALA,请愿人,特别计划,INC.,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DEL CASTILLO, J.:在罗马法中,补偿是相互消除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在该制度的早期阶段,这种做法并不作为权利问题而存在,但它的适用是由法官酌情决定的。后来,大法官通过在他为判决准备的公式中加入一个例外doli来应用它,即授权考虑任何可能导致执行索赔不公平的情况。如果反诉无论多么小,其效果是导致驳回索赔,无论反诉多么小,间接结果是迫使行为人(原告)提前扣除反诉。 [1] Factual Antecedents 请愿人 Selwyn F. Lao (Lao) 和 Edgar Manansala (Manansala) 与 Benjamin Jim (Jim) 一起与答辩人 Special Plans, Inc. (SPI) 签订了 1 月 16 日期间的租赁合同[2], 1993 年至 1995 年 1 月 15 日在 SPI 位于奎松市奎松大道 354 号的大楼上空。请愿者打算将该处所用于他们的卡拉 OK 和被称为“Saporro 餐厅”的餐厅业务。租赁合同到期后,它以每月 P23,000.00 的租金续签了八个月。 1996 年 6 月 3 日,SPI 向请愿人发送了一封要求函[3],要求全额支付拖欠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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