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菲尔。 286 第二师 [ G.R.第 175773 号,2013 年 6 月 17 日] 三菱汽车菲律宾受薪雇员工会 (MMPSEU),请愿人,VS。三菱汽车菲律宾公司,被告。 D E C I S I O N DEL CASTILLO, J.:本案双方的集体谈判协议(CBA)规定,公司承担受保员工家属的住院费用,但受到一定限制。据此,参保员工通过月工资扣除方式支付部分住院保险费,而公司在参保员工家属住院时,支付其住院费用。当受保员工家属的部分住院费用由家属自己的健康保险支付/承担时,冲突就出现了。虽然公司拒绝支付已由家属自己的健康保险承担的部分住院费用,但工会坚持认为,受保员工有权获得上述住院费用的全部且未减少的金额。通过这份关于 Certiorari 的复审请愿书,[1] 请愿人三菱汽车菲律宾受薪雇员工会 (MMPSEU) 抨击加州上诉法院 (CA) 2006 年 3 月 31 日的决定[2] 和 2006 年 12 月 5 日的决议[3] -GR SP No. 75630,推翻并撤销了自愿仲裁员 2002 年 12 月 3 日的决定[4],并宣布被告三菱汽车菲律宾公司 (MMPC) 没有法律义务支付其已承保的雇员家属的住院费用由其他健康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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