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5菲尔。 201 第一师 [ G.R.第 188969 号,2013 年 2 月 27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OHN ALVIN PONDIVIDA,被告上诉人。判决 SERENO, CJ:本法院面前是上诉法院 (CA) 2009 年 6 月 26 日的判决[1],该判决确认了布拉干地区审判法院 (RTC) 2008 年 1 月 10 日的定罪判决[2]案件编号 2678-M-2005。 RTC 认定被告约翰·阿尔文·庞迪维达(别名“疤面煞星”)犯有谋杀罪,并判处他无期徒刑,并支付民事赔偿和损害赔偿金。 2005 年 10 月 6 日,布拉干省马洛洛斯省助理检察官根据以下信息指控被告上诉人 Pondivida:[3] 2005 年 7 月 8 日左右,在菲律宾布拉干省奥班多市,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密谋、勾结和互相帮助,手持火器,意图杀死一名邦多克·库迪亚将军,显然是有预谋、滥用优势力量和背信弃义,时不时地,故意、非法和重罪地用他们的火器攻击、攻击和射击上述 Gener Bondoc y Cudia,击中后者的身体和头部,从而对他造成致命的伤害,直接导致他死亡。违反法律。控方证人 Rodelyn Buenavista 作证说,2005 年 7 月 8 日凌晨 3 点 30 分,她被不断的敲门声和有人踢他们家前门的声音从睡梦中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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