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3菲尔。第587章第 207950 号,2014 年 9 月 22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MARK JASON CHAVEZ Y BITANCOR 别名“NOY”,原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LEONEN, J.:对任何罪行的每一次定罪都必须伴随着必要的道德确定性,即被告犯下了排除合理怀疑的罪行。检方必须证明“犯罪人在杀人前有夺取个人财产的意图,无论杀人案的实际执行时间如何”[1],才能以杀人抢劫罪定罪。然而,一旦控方确定被告对受害人的死亡负有无可置疑的罪责,被告仍可能被判犯有单独的杀人罪。在 2006 年 11 月 8 日的信息中,Mark Jason Chavez y Bitancor (Chavez) 被指控犯有抢劫和杀人罪:上述被告于 2006 年 10 月 28 日左右在菲律宾马尼拉市发生了这样的事并且故意、非法和重罪,意图谋取利益和使用武力,暴力和恐吓 ELMER DUQUE y OROS 的人,当时和那里,意图杀人,用菜刀反复刺伤后者,从而造成在他身上的致命刺伤是他此后死亡的直接和直接原因,在上述场合或因此,被告拿走了、抢劫并带走了以下物品: 一 (1) 部诺基亚手机 一 (1) 部摩托罗拉手机六 (6) 件。...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MARK JASON CHAVEZ Y BITANCOR 别名“NOY”,原告上诉人。 207950号】pdf预览版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MARK JASON CHAVEZ Y BITANCOR 别名“NOY”,原告上诉人。 207950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