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3菲尔。 108 第一师 [ G.R.第 128075 号,1999 年 9 月 14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ALFREDO ABLANEDA Y PECONIA,别名“KALAHUPAG”,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PUNO, J.:这是 Alfredo Ablaneda y Peconia(别名“Kalahupag”)针对北卡马林斯 Daet 地区审判法院第 41 分庭的判决 [1] 提出的上诉,认定他犯有强奸罪。该决定的决定性部分内容如下:“鉴于上述情况,被告 ALFREDO ABLANEDA 和 PECONIA 别名 KALAHUPAG 被判犯有强奸罪,并被判处 (r)eclusion (p)erpetua 监禁,并与法律规定的所有附加处罚,并由被告支付费用。此外,被告被命令赔偿申诉人/受害者 Wilma Canada,总额为 P50,000.00。 “被告人自 1993 年 11 月 24 日至今一直被拘留,因上述预防性监禁而受到充分肯定。 “如此订购。”控方证据显示,申诉人兼受害人是加拿大威尔玛,她是一名 35 岁的家庭主妇,居住在北甘马林省巴苏德的 Barangay Tuaca。她声称,1993 年 5 月 21 日下午 2 点 30 分,当被告 Alfredo Ablaneda(别名 Kalahupag)出现时,她正在路边等车回家。被告是著名的新人民军成员,她告诉她,新人民军成员传唤她回答一些问题。 “关于什么?”她问他,但被告只是喃喃地说,“basta ng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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