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ALEXANDER “SANDER” BANGSOY,被告上诉人。[G.R. 【第204047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3日
778菲尔。 294 第二师 [ G.R.第 204047 号,2016 年 1 月 13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ALEXANDER “SANDER” BANGSOY,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BRION, J.:我们根据上诉法院 (CA) 于 2012 年 1 月 17 日在 CA-G.R. CR.- H.C.第 04808 号。上诉决定确认了 2010 年 8 月 16 日地区审判法院 (RTC) 碧瑶市第 4 分庭的联合判决[2],认定上诉人对两 (2) 项法定强奸罪的合理怀疑是有罪的, [3] 并判处他在每项罪名中受到无期徒刑的惩罚。 RTC 裁决 在其 2010 年 8 月 16 日的裁决中,RTC 裁定上诉人犯有两项法定强奸罪,并无合理怀疑。它证实了 AAA [4] 的证词,即她的叔叔,即上诉人,曾两次将他的阴茎插入她的阴道内。 RTC 解释说,尽管 AAA 有精神上的弱点,但她作证清楚,而且她在盘问期间从未动摇过。它进一步认为,上诉人对 AAA 的道德优势,加上前者使用致命武器和威胁人身伤害,足以使受害者屈服于上诉人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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