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楼。 PABLO B. FRANCISCO,原告,VS。阁楼。 ROMEO M. FLORES,答辩人。[A.C.第10753号(原CBD案号10-2703)]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6日
779菲尔。 163 EN BANC [ A.C. No. 10753(原 CBD Case No. 10-2703),2016 年 1 月 26 日] ATTY。 PABLO B. FRANCISCO,原告,VS。阁楼。 ROMEO M. Flores,答辩人。 R E S O L U T I O N LEONEN, J.:律师未能对客户的案件采取行动导致规定可用补救措施是违反职业责任准则第 18 条的疏忽。一般规则是通知律师就是通知委托人。这条规则一直有效,直到律师通知法院他或她将撤回其出庭,或客户通知法院更换律师。在向法院提交的诉状中作出不真实的陈述,以使诉状看起来是按时提交的,这违反了律师不作假的义务。阁楼。 Pablo B. Francisco (Atty. Francisco) 因违反针对 Atty 的职业责任准则第 10 条和第 18 条而提出行政投诉[1]。 Romeo M. Flores (Atty. Flores) 在菲律宾综合律师事务所前,指控 Atty 的不诚实和疏忽。弗洛雷斯。阁楼。弗朗西斯科声称,他向黎刹市比南戈南市初审法院提起了针对 Rainier Fineza 和他的母亲 Teodora Fineza (Finezas) 强行入境的申诉。 [2] Finezas由Atty代表。弗洛雷斯[3]市初审法院作出有利于 Finezas 的裁决。 [4]阁楼。弗朗西斯科向黎刹比南戈南地区审判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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