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菲尔。 1052 第三师 [G.R.第 223114 号,2017 年 11 月 29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JONAS PANTOJA Y ASTORGA,被告上诉人。 DECISION MARTIRES, J.:关于本法院的自动审查是上诉法院 (CA) 在 CA-G.R. 中作出的 2015 年 3 月 20 日的决定[1]。 CR.-H.C.第 06492 号,确认并修改了 2013 年 9 月 2 日帕西格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的裁决[2],在第 143350 号刑事案件中,发现被告上诉人乔纳斯·阿斯托加·潘托亚 (被告-上诉人)犯有谋杀罪并判处他无期徒刑。事实 被告上诉人被指控的信息[3] 内容如下: 2010 年 7 月 22 日左右,在菲律宾塔义市,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意图杀人,手持利刃武器(菜刀),一种致命武器,背信弃义,并利用其优越的力量,故意、非法、背叛和重罪,攻击、袭击和反复刺伤一个人[ AAA],[4] 在犯罪时年满 6 岁,该行为也被认为是对儿童的残忍行为,将儿童打在他身体的不同部位;从而对他造成致命伤害,导致他死亡;对受害人继承人的损害和损害。 2011 年 4 月 4 日被提审时,被告上诉人不认罪。...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ONAS PANTOJA Y ASTORGA,被告上诉人。[G.R. 【第223114号】pdf预览版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ONAS PANTOJA Y ASTORGA,被告上诉人。[G.R. 【第223114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