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MICHELLE PARBA-农村和 MAY ALMOHAN-DAZA,被告上诉人。[G.R. 【第231884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7日
834菲尔。 668 第二师 [ G.R.第 231884 号,2018 年 6 月 27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MICHELLE PARBA-农村和 MAY ALMOHAN-DAZA,被告上诉人。决定 PERALTA, J.:这是为了解决被告上诉人 Michelle Parba Rural 和 May Almohan-Daza(上诉人)的上诉,该上诉旨在推翻和撤销上诉法院 2016 年 10 月 5 日的决定[1]( CA) 在 CA-GR CR H.C.第 05789 号,确认了 2012 年 7 月 31 日地区审判法院 (RTC) 223 分庭,奎松市的判决[2],认定相同的上诉人犯有绑架勒索罪的合理怀疑罪。事实如下。 2007年12月28日上午9点左右,内妮塔·马尔克斯(Nenita)正要从Fairview Market穿过Commonwealth Avenue到Mercury Drug Store时,被上诉人强行绑架,登上一辆福特Fiera面包车。车内有六 (6) 人,三 (3) 名男性和三 (3) 名女性。他们在同一辆车内待了两 (2) 小时。这些人一再要求内尼塔给他们珠宝和金钱,以换取她的自由。他们还告诉她要合作,否则,他们会伤害她和她的家人。此后,他们要求她与上诉人和另一名女同伴一起下车。 Nenita 和三 (3) 名妇女叫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后,后者问 Nenita 她的房子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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