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 TAPALES VILLAROSA,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编号233155-63]
EN BANC [ G.R.第 233155-63 号,2020 年 6 月 23 日] JOSE TAPALES VILLAROSA,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决定 PERALTA,CJ:在法院面前是根据 2016 年 11 月 17 日颁布的 Sandiganbayan (SB) 的决定 [1] 的法院规则第 45 条要求对调卷进行审查的请愿书,该决定认定请愿人有罪,排除合理怀疑九 (9) 项违反第 3019 号共和国法案 (RA 3019) 的第 3(e) 条的罪名,也被称为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并判处他每项罪名的不定处罚最低六 (6) 年零一 (1) 个月的监禁,最高十 (10) 年的监禁,并处以永久取消公职资格的附加处罚。请愿书还质疑 2017 年 3 月 6 日的 SB 决议[2],该决议驳回了请愿人的复议动议。 [3]该案的事实和程序前因如下: 2010 年 8 月至 9 月的某个时候,西民都洛省环境与自然资源办公室(PENRO)指定区域主管收到了他们的采矿和采石场检查员的多份报告,有些人在同一省圣何塞市的领土管辖范围内进行采石作业,而没有省政府颁发的必要开采许可证。根据这些报告,指定区域主管将他们涉嫌违规的情况通知了采石场经营者,但在与前者对质时,该采石场经营者出示了几份文件,其中包括由时任圣桑市长的请愿人签署的开采许可证。何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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