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安全机构、法案、控制监督、指挥和管理机构 内容 简称、范围和开始 定义 机构章程 任命工作人员 效忠宣誓 服役责任 辞职和退出服役 巴基斯坦海军的申请1961 年法令等 机构的权力和职能 机构官员的其他职能等 搜查、逮捕等权力 关于放弃和复合 qisas 等的规定应适用 逃兵的赔偿俘获 上诉法院修订权力制定规则 制定规则的权力 代理船舶等免除港口费用附表。见第 6 节海上安全机构法号。 1994 年 X OF 一项规定 1Pakistan Maritime Security Agency 的组成和监管的法案。鉴于成立 1Pakistan Maritime Agency 以规范海上活动和维护巴基斯坦的海上利益以及与之相关或附属的事项是适宜的。特此制定如下 1 简称、范围和开始。(1 ) 该法案可称为 1994 年海事安全局法案。 (2) 它适用于 1Pakistan Maritime Security Agency 的所有官员和 1Pakistan 工作人员,无论他们身在何处。 (三)即刻生效。 2. 定义。(1) 在本法中,除非在主题或上下文中有任何令人反感的内容。 (a) 机构是指根据第 3 条 (b) 款组成的巴基斯坦海事安全局 指挥官是指被任命负责指挥该机构的船舶、船只或机构的官员,或根据本法或根据本法可下放该指挥权的官员规则 (c) 总干事是指根据第 3 节 (d) 小节 (2) 任命的 2 机构的总干事 机构是指在巴基斯坦境内或境外属于机构或受其控制的机构或站 (e)巴基斯坦的海洋利益是指对海区的权利、控制、管辖和主权,包括巴基斯坦探索、开发、养护、管理生物和非生物资源以及其他经济开发、勘探活动和维护 1In 法案的主权权利2013 年第 VIII 条。...
海事安全局,1994 年法案pdf预览版海事安全局,1994 年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