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8号(关于实施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

相关行业: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30日
一、进口关税调整(一)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对进口关税作如下调整1降低进口税则中聚酯布等5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将蓝湿牛皮1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确定为6%(见附件1),其余税目的最惠国税率维持不变。2对9个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继续实行海关核查管理,3对小麦等8类45个税目的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目税率维持不变。2对原产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的部分商品,继续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税率。4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6240个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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