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标价方式监制问题的答复索引号20201603345120209文号发改价检(2004)1098号成文日期2004年11月13日主题分类其他所属机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标价方式监制问题的答复发改价检(2004)1098号一、《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计委第8号令)第六条规定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标价方式进行监制。二、对标价方式进行监制是价格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不得与印制、销售标价方式等经营行为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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