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报告
国内综合报告
国内宏观报告
国内行业报告
经济指标排名
国际报告
国际综合报告
国别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国际条约
国别法规
国内政策
国别政策
即时分析
国际社交舆情
国际新闻舆情
数据库
国际贸易数据库
宏观经济数据库
境外投资数据库
行业数据资源库
检索报告
检索
外国直接投资
联合国
世界人口
消费者
贸易
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
相关行业
:
文化和旅游部
通知
报告地区
:
澳门特别行政区
发布时间
:
2020年12月11日
上述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向营业场所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设立条件和申办程序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进一步改进审批方式,全面应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开展从事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工作;取消上网服务场所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取消申请人资金信用证明材料。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我国港、澳地区投资者在全国范围内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筹建阶段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不超过13个工作日,最终审核阶段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pdf预览版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pdf完整版
展开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文化和旅游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印发《2019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联合通知:深入开展“三下乡”活动
旅行社条例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的通知(节选)(2004年)
北京: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序恢复经营活动
↑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