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8日
文化和旅游部承担统计工作的有关业务机构,设置统计岗位,配备统计人员,负责业务领域范围内的统计工作。第十一条文化和旅游部承担统计工作的有关业务机构依法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拟订业务范围内的文化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二)组织、协调、指导业务领域范围内的统计资料搜集、审核、汇总工作,并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要求,按时向财务司提交汇总完成的统计数据,经审定后使用;(三)开展业务领域范围内的统计分析与服务工作;(四)配合财务司开展业务领域范围内的统计人员培训和统计制度改革研究;(五)配合财务司开展统计信息化建设;(六)配合财务司开展业务领域范围内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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