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年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报告地区:陕西省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9日
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的规定,对国家林业局申请的2014年427辆森林消防指挥车、252辆森林消防运兵车和91辆森林消防运水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免税车辆指标详见附件)。购车单位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手续时,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车辆内观、外观彩色5寸照片1套,出示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配发的森林消防专用车证和森林消防车辆调拨分配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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