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报告地区:青海省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为促进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全面推开,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有关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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