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近年来,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国税、地税)就互相委托代征税款等合作征税工作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纳税人满意度、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管质效得到了同步提升,社会各界反响良好。为此,现就加强国税、地税互相委托代征税收工作通知如下一、代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的规定,开展国税、地税互相委托代征税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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