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1日
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二、外资研发中心,根据其设立时间,应分别满足下列条件(一)2009年9月30日及其之前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研发费用标准(1)对外资研发中心,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非2独立法人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500万美元;(2)企业研发经费年支出额不低于1000万元。外资研发中心须经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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