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报告
国内综合报告
国内宏观报告
国内行业报告
经济指标排名
国际报告
国际综合报告
国别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国际条约
国别法规
国内政策
国别政策
即时分析
国际社交舆情
国际新闻舆情
数据库
国际贸易数据库
宏观经济数据库
境外投资数据库
行业数据资源库
检索报告
检索
外国直接投资
联合国
世界人口
消费者
贸易
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相关行业
:
国家税务总局
通知
报告地区
:
湖北省
发布时间
:
2020年02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pdf预览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pdf完整版
展开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宿迁市: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北京:发布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和办理缓缴有关事项
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关于做好日常清产核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北京: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北京:印发《精准帮扶餐饮业有关政策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