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报告
国内综合报告
国内宏观报告
国内行业报告
经济指标排名
国际报告
国际综合报告
国别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国际条约
国别法规
国内政策
国别政策
即时分析
国际社交舆情
国际新闻舆情
数据库
国际贸易数据库
宏观经济数据库
境外投资数据库
行业数据资源库
检索报告
检索
政府报告
消费品行业
汽车行业
中国经济
手机行业
互联网
房地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相关行业
:
国家税务总局
协议
意见
其他
发布时间
:
2021年08月26日
二、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等应交付经济利益的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参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或房屋买卖确定契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等。以划转、奖励等没有价格的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参照土地使用权或房屋赠与确定契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等。1(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契税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的差额。能够通过信息共享即时传递信息的,税务机关可不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完税凭证或开具联系单。税务机关收取纳税人退税资料后,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实有关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pdf预览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pdf完整版
展开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
上海:印发《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法》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