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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
相关行业
:
生态环境部
意见
报告地区
:
上海市
发布时间
:
2019年10月16日
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对于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污染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制定重点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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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扩展
上海:印发《上海市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福建: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江苏: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关于印发《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印发《“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河北:印发《河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
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
广东: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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