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66号提案答复的函

相关行业:交通运输部 会议
报告地区:江苏省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6日
修订完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关于防治船舶污染的相关规定,将《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50972016)有关要求纳入《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中发布实施,明确规定了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中的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的排放限值和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检验技术要求。二、关于具体建议的说明(一)关于制定专项措施开展长江流域船舶黑烟治理。我部高度重视船舶黑烟污染治理,持续强化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督促船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规定,依法查处船舶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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