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相关行业:其他 通知 地方政策
报告地区:西宁市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1日
记者从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西宁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申报人员类别及限制条件、日常管理、岗位补贴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通知》明确,凡具有西宁市户籍或在西宁市办理《居住证》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登记失业残疾人、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家庭成员、工作岗位需要的其他人员均可申请公益性岗《通知》强调,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相适应工作和拒绝参加技能培训的人员,不再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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