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1日
各相关区要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指导乡镇编制村庄规划,为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提供依据。村民建设住宅应当符合村庄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建设用地,要按程序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建设。二、依法确定宅基地申请条件,规范履行审批手续(四)明确宅基地用地相关标准。三、严格履行宅基地建房审批手续,加强建设管理(七)加强建房设计管控。在落实户有所居、保障本村村民居住需求的前提下,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可依法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乡村旅游、餐饮民宿和文化体验等产业。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要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和村庄建筑风貌管控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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