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采202110号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对新增的或临时性、阶段性的公共服务事项,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原则上都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优先列入财政预算。第四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公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本级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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