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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相关行业
:
地方政策
通知
报告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
2021年07月09日
内政发20214号大企事业单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7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全区范围内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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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印发《天津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
天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
吉林:印发《吉林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
河北:印发《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
浙江:印发《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江西:印发《江西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陕西:印发《陕西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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