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03年11月28日
2022年1月1日星期六首页机构概况新闻发布国资监管政务公开国资数据互动交流在线服务热点专题首页>政务公开>政策>发布>正文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委内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委领导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四)国资委或者国资委党委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委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的宣传报道。采访内容需经宣传局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或者由委领导委托相关厅局审核后方可登载。1.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会,由委领导或者新闻发言人统一协调,宣传局具体承办,委内有关厅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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