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星期六首页机构概况新闻发布国资监管政务公开国资数据互动交流在线服务热点专题首页>政务公开>政策>发布>正文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保障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划入或划出一方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项,应当经被划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pdf预览版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