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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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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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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
意见
报告地区
:
北京市
发布时间
:
2016年07月01日
第十二条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产权转让事项,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产权转让价格应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第二十九条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将交易结果通过交易机构网站对外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交易标的名称、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底价、交易价格,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股权比例第三十九条企业增资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对外披露信息公开征集投资方,时间不得少于40个工作日。第五十五条国资监管机构应当对产权交易机构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情况进行动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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