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运行限值和条件3.1为保证核电厂运行符合设计要求,核电厂营运单位必须制定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的运行限值和条件。然而,保证运行规程按照规定程序编写、审查和发布以及向国家核安全部门报送这些文件是核电厂营运单位的责任。维修、试验、检验和检查大纲必须计及运行限值和条件以及其他适用的核安全管理要求。核电厂运行管理者必须保证在进行上述活动时有关人员认真执行这些规程。8.5必须仔细考虑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因维修、试验、检验或检查而停役的影响,以保证正常运行的限值和条件仍能得到满足(见第3章)。...
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pdf预览版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