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相关行业:国家能源局 报告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7日
水电厂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电力工业部1996年12月27日发布电安生1996第917号).总则.为加强水情自动测报系统(以下简称测报系统)的管理,保证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在防洪、发电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水电工程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原能源部《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1.已建水电厂,由电厂提出测报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主管单位审查批准。.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主管单位或业主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设备和确定施工单位,中标承建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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