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问题的通知(财政部2000年3月9日财综字20022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101号)的规定,为了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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