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电网建设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报告地区:四川省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6日
三峡电网建设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电力工业部1997年12月9日发布财工字1997491号)第一条为了保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中三峡输变电工程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三峡电网建设基金)的保值增值,促使三峡电网建设基金合理和有效使用,防止三峡电网建设基金被挤占、挪用、浪费和流失,特制定本办法。凡直接使用的单位,对三峡电网建设基金只能用于三峡输变电工程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凡间接使用的单位,对三峡电网建设基金应首先满足合同规定的相关支出。电网公司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向3项目委托管理单位拨付的工程建设基金,只能用于三峡输变电工程项目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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